本报讯 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此次修订将举报奖励的范围扩大,门槛降低,举报线索的认定手续也更加简化。其中,修订办法中特别体现了鼓励“行业内举报”。
北京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有些举报线索,例如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标注的国家标准,虽然并不一定会导致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后果,但该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该标准会对食品安全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因此此次修订意味着将此类举报线索也纳入了奖励范围,意味着举报奖励的范围扩大了,门槛降低了,举报线索的认定手续简化,这也是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
为了保护举报人士人身安全,增强业内人士举报的主动性、积极性,便捷各类举报人群领取奖金,此次办法在修订中规定,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可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银行账号及身份证复印件,由举报奖励申报部门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
新办法中,有两类情形无行政处罚决定也可给予举报奖励。一是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的,食药监部门可以对举报事实进行认定,提出奖励意见;二是对违法事实确实存在且社会影响恶劣,执法部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或清除违法行为场所的,也可适用本办法进行奖励。(潘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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