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投诉举报 正文

实名举报助力常熟反贪 12年受理402件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10-10 16:45

    群众举报向来是检察院查办腐败案件的源头活水,从2002 年至今,常熟市检察院共受理实名举报402 件,立案侦查205 216 人,实名举报率已经连续12 年超过60%2008 年,常熟市检察院反贪局荣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是全省基层检察院中唯一的一家。奖牌里也有群众的功劳。

  常熟市检察院检察长陆建中,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多年,深知群众实名举报对案件查办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陆建中说,群众举报腐败问题有“三怕”: 一怕举报渠道不畅通,二怕举报信息石沉大海,三怕举报线索泄密,遭到打击报复。“只有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才能畅通实名举报这扇门。”

  门好进,事好办,人好找

  常熟市检察院的控申大楼位于检察院大门的西侧,正对着马路,与其他办公楼不同,进这个楼不需要刷卡,不需要门卫通报,群众直接进门,普通信访的往北,举报信访的往西。

  较之控告申诉,举报非常注重对隐私的保护,举报行为也更为隐蔽,如果受理机关处理不好,很可能给举报人带来麻烦。

  “我们要避免出现举报人、申诉人、控告人同处一室的情况,最大限度打消举报人走进检察院的顾虑。”控申科科长戴梅芬说。

  除此之外,常熟市检察院还建起覆盖中心城镇的检察室、检察联络站,把控申视频接待点连接到农村、社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18 个基层工作站,使群众不用亲自来到检察院就可以远程接待,与检察人员“面对面”地反映情况。

  现实中的“门”好进了,网络世界的“门”也不难找。

  2002 年,常熟市检察院就开始建立网上密码举报系统。2008 年,指定专门人员专门收集网上实名举报信息。

  2010 年,常熟“12345”检察信箱开通;2012 年,又正式出台加强网络举报管理的实施细则,常熟政府网、零距离论坛等群众关注网站的举报事项,由专人进行管理答复;2014 年,“触网”更加方便,二维码一扫就可以找到常熟检察。

  “090”是当地影响力最大的网络论坛,大到政府官员的贪污受贿,小到小区的路灯出现问题,只要是常熟发生的事情,老百姓们都喜欢过来聊一聊。这无疑是一个搜集信息的好渠道,检察官们在这个网站上注册了ID,经常过来“潜水”。

  2 19 日,网友“都老教授”爆料“某院长利用单位公车接送家属,还收了别人的钞票!”众多网友接连“灌水”,慢慢地,议论指向了某卫生院院长庄某。这一信息也进入了常熟市检察院网络信息员的视野,“艾特”了爆料人,私聊了大半天,“都老教授”第二天来到检察院实名举报。一个多月后, 庄某涉嫌受贿18 万元的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网友纷纷跟帖,“反贪局真给力!

  2008 年以来,常熟市检察院通过收集网络舆情发现了职务犯罪线索46 起,依法查办21 件。

  实行创新机制,主动走出去

  2006 年,常熟市检察院开始实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常熟百姓始终保留着赶集的习俗,针对这一现象,2012 年,他们开通检察“法律早班车”,利用赶集期间人流量大的特点,将检察举报宣传、受理控告申诉工作融入其中。开通以来,受理举报线索20 余次,其中成案线索9 起。一般实名举报人对举报知识不了解、法律规定不熟悉,存在这样那样的举报缺陷,致使很好的线索无从查证。控申科科长戴梅芬介绍,有些实名举报信的内容笼统,甚至仅仅是个人的怀疑推断。为了提高来信举报的高效性,减少不实举报给相关人带来的负面影响,“署名约谈”制度应运而生。

  “署名约谈”主要针对部分实名来信中反映情况比较笼统的举报人,经过领导审批,征得同意后进行当面约谈,引导其用法律视野来反映和看待问题,提高来信处理的效果。有人举报常熟市天达能源公司老总江伟,称他从

  2005 年到2012 年收了下属单位30 万块钱。天达能源公司下属公司极多,单从举报信里很难查出具体细节。征得举报人同意,两名“便衣检察官”与举报人在指定的场所交谈。当天举报人的心情很放松,将问题一一道来,并向

  检察机关提供了天达能源2009 年的三份财务流水单。常熟市检察院迅速查清了天达能源公司老总江伟涉嫌受贿400 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2 年,常熟市检察院又将“监所约谈”作为获取举报线索的重要途径。监所约谈主要是与已经被羁押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约谈,获取案件线索。2012 年以来,已经收到在押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材料23 件。

  经过约谈,线索成案率越来越高,涉农官员与农企合谋骗取补贴、天然气公司老总收受巨额贿赂……一批批侵害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接连被查处。

  想举报人所想,消除后顾之忧线索到了检察院后,侦查人员是否充分挖掘了线索价值,是否穷尽了调查手段,是否完成调查任务,对于翘首以盼的举报人来说,一连串问号挥之不去。

  实名举报职务犯罪情况主要有三类:一是举报情况属实,能够及时立案查处;二是时间跨度长,已经无法调查取证;三是查无实据。对于后两种情况,检察机关通常对被举报人作不立案处理,同时答复举报人。然而,举报人往往对处理决定不理解。

  鉴于此,常熟市检察院启用了“侦控示证答疑”方式,由初查人员向举报人当面示证,口头与书面相结合,将初查结论答复举报人,同时接受举报人对初查工作的质疑。

  2014 3 月,举报人实名反映,常熟市某村书记伙同其他干部侵吞集体财产。经过初查,发现举报事实并不存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举报人被请到接待中心,为其演示侦查部门收集的证据,展示了这个村集体财产的相关证明、财产去向的书证,直观地证明集体财产并未被个人侵占,举报人消除了疑问。

  “举报是公民的权利。对举报处理不到位,一会造成线索积压,二会导致社会矛盾激化。”陆建中说。

  2006 年,他们建立举报线索审查评估制度,对受理线索进行分类评估。同年,“线索缓查数据库”建立,

  2013 年扩充为“举报线索数据库”,线索流动去向、责任人及全部相关联的信息一目了然。

  通过评估,举报线索按质量被分成“证据型”、“方向型”、“缓查型”三级。“证据型”的内容详实,立即分流给侦查部门;“方向型”往往具备一定成案可能,但需要扩充信息量;“缓查型”是当时查处价值不大,要等待能与其相印证的新信息。

  为了更好地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常熟市检察院还启动了“单线联络”制,实现“零泄密”。

  “单线联络制”是每个举报人只能由一个办理人员接触。在和举报人接触之前,会把这一规定告诉他,如果有其他人进行接触,可拒绝接触并向检察院反映、投诉。擅自解除者将会受到处分。

  “我们的举报人保护贯穿始终,每一个环节都有制度保障。”陆建中检察长介绍说。(文中涉案人物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欧日报是大型综合日报,亚欧日报网路报是一家大型的网络报电子版,新闻信息涵盖四海五洲,新闻内容五花八门,新闻视角独特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