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2月5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景明 通讯员苏交轩)2月5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在今年春运期间,在原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的基础上,试行开通微信举报渠道,实时接受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线索举报。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此次通过微信接受举报的,将是春运期间易发多发的5类严重交通违法线索:(一)营运客车超员载客;(二)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载人运行;(三)公路客运车辆违法载货;(四)酒驾毒驾;(五)大客车驾驶人存在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或者玩手机、吃零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注册举报微信账号,在工作时间受理群众举报。举报时,市民可先添加上述微信号,并通过微信发送需要举报的违法行为简要描述(时间、地点、违法类型、违法车辆信息、违法位置信息等),提交图片、视频等举报线索,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与后台工作人员实时沟通。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处室负责人特别作出两点提醒:一是实时举报。接受举报的5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证据要求很高,群众提供的图片、视频等只能作为线索,不能作为违法证据直接使用,交警部门必须通过接受群众的实时举报,查获现行交通违法行为,才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处罚,所以请举报人务必第一时间提供车辆特征、行驶路线等线索。二是如实举报。举报人必须确保举报的违法行为线索及证据真实,不得捏造事实、恶意举报,否则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严格保密。
该负责人介绍说,为确保及时接到群众举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值守微信举报平台,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后将第一时间指令相关交警支队及时作出响应,落地查人查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违法车辆的,及时调查、固定违法证据,依法作出处罚及其他相应处理。没有查获违法车辆的,或者违法证据难以确认,无法作出处罚或相应处理的,也将向总队反馈说明情况,由总队统一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及办理结果。被举报的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被列入交通运管部门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并受到文明交通诚信体系联动惩戒。
为有效营造文明交通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此次将实行有奖举报的措施。对违法举报线索,举报线索经查实的,由总队通过微信,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起举报奖励100元;遇有一个违法行为有多个举报人的,将奖励最先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通过微信接受交通安全违法举报线索是作为110报警电话和96122交管服务热线的补充渠道,遇有特别严重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紧急情况或是非工作时间的举报,还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或通过96122江苏交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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