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月3日,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公安分局举行首次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奖励资金发放活动,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21位市民,发放4200元奖励资金。
2月3日,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公安分局举行首次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奖励资金发放活动,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21位市民,发放4200元奖励资金。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给予现金奖励。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月30日上午11时许,群众通过110举报有人在城南新区恒荣世家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至现场,经走访调查查获因家人过生日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徐某,后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1月31日上午10时许,该局微警务接到举报称,在市区橡树湾逸酒店楼下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配有现场照片,民警随即对现场进行调查。据了解,刘某因儿子结婚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罚款500元。
据了解,自1月22日以来,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公安分局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社会宣传、源头巡查和依法处理等措施,并全面实施《盐城市城南新区禁放烟花爆竹奖励办法》,鼓励全社会参与违规燃放现场制止和线索举报。
有数据显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0余起,罚款12000余元,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线索,拨打110或联系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辅警进行违法犯罪举报;举报时需附违法燃放人员燃放行为照片、现场环境照片;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将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
作者:暂无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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