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投诉举报 正文

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数字报刊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02-10 23:57

  本报讯(记者 王昕)根据相关规定, 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欺骗、诱导消费者交易,防止出现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

  (一)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二)虚假优惠折价,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三)低标高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四)模糊赠送,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五)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六)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七)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八)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无依据。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欧日报是大型综合日报,亚欧日报网路报是一家大型的网络报电子版,新闻信息涵盖四海五洲,新闻内容五花八门,新闻视角独特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