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窗看景要多花钱”是侵权行为
位于陆家嘴的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54楼大堂吧,因其可以近距离俯瞰浦江两岸风光的得天独厚地理位置,一直被网民盛赞为“十大魔都下午茶圣地”之一。但是,李小姐近日向记者投诉,大堂吧的服务员要求若选靠窗的座位,至少要多点一份800元的双人套餐。(9月6日《新民晚报》)
顾客到酒店就餐,想吃什么点什么,愿吃多少吃多少,是他们自己做主、自由选择的消费权利,任何人无权强制他们应该吃什么、必须吃多少。该酒店强制靠窗落座者必须点两份套餐,是为靠窗座位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属侵权行为。
餐饮行业靠的是民众口碑和“回头食客”。收取“选位费”,确有竭泽而渔、自砸招牌的一锤子买卖之虞。看似多赚了一部分钱,实则败坏了酒店名声,堵住了做大做强的财路,着实得不偿失、损人不利己。消费者遭遇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酒店“宰客”,接下来便是依法维权和“用脚投票”。
画里有话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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