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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护实名举报人更需要制度保障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1-04 07:19

  6月14日,他开完县人大代表培训会议后,在大街上等车时,突然遭到一伙人持刀袭击。经王江河的侄子王伟强证实,当天,王江河全身共有14处刀伤,其中两处险些致命。在行凶的一行人当中,王江河只认识刘凯,于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死死地拽住他,直到警方到来,刘凯当场被抓获。而刘凯的父亲,衡阳市爱平集团养猪厂董事长刘爱平,正是王江河几个月以来多次举报过的前全国人大代表。(8月1日《中国青年报》)
  
  湖南一名县人大代表实名举报遇袭事件经过媒体记者的进一步调查核实,整个事件的情况也逐步浮出水面。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的王江河,因实名举报当地的“先进典型”、曾经担任过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刘爱平,被其儿子刘凯先后袭击两次却未见相关部门采取任何有效的行动,这的确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因为被举报者曾经的“身份”问题还是举报者的“多管闲事”呢?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1月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但就从此事件的新闻报道来看,当地相关部门的所作所为却让人大跌眼镜!又是否是如王江河的侄子王伟强所说““这个案子在派出所压了20多天才转到县刑侦大队,不知道是派出所的权力大,还是上面领导的授意,现在搞不清楚。毕竟,刘爱平这个‘水’很深,不是一般的人能够动得了的”呢?如是,这就更让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其本级主要领导值得反思了!
  
  众所周知,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知情权更由法律赋予其的一项基本权利。实名举报作为现在公民举报的一种提倡方式,对于强化线索可信度、提高线索成案率和案件侦破率具有明显的优势。当然,倡导实名举报既是对被举报者合法权利的保护,也是对举报者实名后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一个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错告和诬告现象。但实名举报也让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受到打击报复甚至是死亡威胁等,又时刻警醒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实名举报人,让举报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呢”?
  
  近年来,尽管各级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都十分重视举报制度和工作体系的建设,也在尽力为实名举报人营造安全的举报环境。从实践操作的效果来看,这些机制对鼓励实名举报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湖南此次事件的情况来看,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实名举报人依然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特别是有效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制度机制体系方面,如一些国家制定的《证人保护法》、成立“安全和适应中心”加以特殊保护的证人保护机构。等等。
  
  然而,在国内的法律对举报人的保护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是停留在口头之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也是事后惩罚甚至是拖拉推诿、敷衍了事,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也很难采取一些有计划、有安排的事先保护措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就是对公权力的一个规范和约束,又特别是在处理一些涉及到某些官员利益的实名举报工作中,总会出现一些公权力滥用、行政权力对执法机关执法的干扰。所以,对于实名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保护,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并规范实名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实名举报人保护法,以制度作为有效保护实名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
  
  文/唐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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