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手机问题,商家就是不让换,态度也不好。”近日,万先生打进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称,他最近在城区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1399元的品牌手机。手机到手后第二天他发现手机屏幕上有漏光的小点,便前往购买手机的商店要求该手机店更换一部同样型号的手机。然而,该手机店工作人员却告知他需要鉴定,拒绝更换。万先生认为,商家销售时承诺一周内无条件退货,现在突然改口,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接到接到市民投诉后,船山区消委会城南分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来到万先生所投诉的手机店展开调查。经核实,万先生确实在该店购买了一部价值1399元的手机,从手机的漏光点来看,该手机确实是质量问题造成,销售方应负责更换处理。对此,船山区消委会城南分会组织万先生与该手机店负责人进行了商议,经过协调,最终该手机店对万先生的手机进行了更换。(全媒体记者 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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