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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举报医保违规行为有奖 举报属实最高奖励3000元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1-12 23:03

  金山网讯 发现冒名就诊等医保违规行为在扬中可以举报,医保经办机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记者昨日获悉,近年来,扬中市每年都有多位市民因举报属实而获得奖励。

  根据《扬中市社会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凡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均属举报受理范围。所举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对举报人或单位实行奖励,奖励金额为违规费用的30%,最低奖励200元,最高奖励3000元。

  近日,市民举报有人冒名就诊,扬中市医保中心经查发现,今年1月,市民姚某使用其兄的社保卡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进行门诊检查、治疗和住院手术治疗,使用医保基金2605.66元。举报人因此获1000元奖励。扬中市医保中心近期还接到市民举报,经查实,两家定点零售药店今年1月举行购药促销活动。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确认违规费用14129.8元,两家药店均被按规定处理。随后,医保中心奖励举报市民3000元。

  除社会监督外,扬中市医保中心还主动出击,采取第三方暗访、视频监控、智能审核等手段,加大对两定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的稽查,查获和处理了一批冒名就诊、乱收费、虚假材料报销等违规行为。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市民陆某某多次用自己的社保卡购买药品给婆婆使用,造成医保基金支出1924元。扬中市人社局对陆某某作出处罚,追回该违规医保基金,并处两倍罚款,合计5772元,同时暂停陆某某慢性病门诊待遇。

  今年扬中还有一名参保人员持假发票报销而被判刑。经查,市民陆某从2012年至2017年期间,连续购买假发票从扬中市医保中心报销20余次,共套取医保基金33万余元。今年6月,扬中市人民法院以诈骗公私财物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杨仁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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