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虎门宣传文体局获悉,虎门日前出台了《虎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办法》规定,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最高奖励20万元。
《办法》明确规定,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必须是虎门镇范围内发现的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线索,主要包括以下十一个方面:
一是黑村官;二是菜霸、行霸、市霸;三是强揽工程;四是非法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五是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六是地痞流氓;七是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等;八是黑导游;九是高薪引诱;十是余泥渣土非法倾倒;十一是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办法》明确规定,公民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769-8511140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
2.信件举报,举报信件请寄: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西,西湖花园对面刑侦大队,邮编523900。
3.直接举报,直接到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西,西湖花园对面刑侦大队举报。
4.网络举报,通过“平安虎门”微信公众平台留言举报,或登录“东莞警察网”举报邮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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