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7日讯 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该局近期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8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895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22批次。其中涉及青岛的有3批次,分别为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文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海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鳕鱼烤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金源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内酯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编辑: 刘晓明]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