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承德市人社部门获悉,即日起,市民可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14 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相关部门将按查实侵害社保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对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
据介绍,7月1日起,河北省首次建立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机制,今后,市民可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举报。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14种违法违规行为。
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市民实名举报行为中,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需要实施特殊奖励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商议决定。
“同时,还建立了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属地化管理机制,规范了社保基金监督举报核查处理工作流程,明确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2029842,或通过电子邮箱和通信等方式进行举报。(记者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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