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单位没缴社保该去哪里投诉)
问:1、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应该去哪里投诉?
答: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该受理。
问:2、3月14日,小李在上班途中发生自己无责任的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次日死亡。
事后,公司在5月14日为其申报工伤,工伤认定之后,公司及死者家属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相关待遇时却被告知公司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申报之前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公司负担。
家属想知道,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应担责?
答:公司虽为小李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却未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为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未遇到特殊情况,或者就算有特殊情况也未申请延长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之日止,期间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待遇是职工死亡时就实际产生的。
问: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4、刘先生已与公司在公司工作10年有余,且与公司续签了为期5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1日,公司以合同期限届满为由,通知温先生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温先生想知道,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答:公司解除刘先生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刘先生既已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且未向公司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应该视为与公司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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