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俩出租车司机向乘客索要高价被举报,均被罚款5000元。
近日,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从机场打车到高速公路客运站,过路费和打车费加一起被司机索要130元。但实际价格应该为93元。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车牌号吉AY5659,执法人员让司机来接受调查取证。起初,司机不承认自己的行为,但面对执法人员提供的乘客微信支付凭证和司机收款的凭证吻合,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对司机顶格处罚5000元。
近日,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自己乘坐吉AY9427号出租车,从机场到重庆路附近,被收取115元,但正常价格为77元。执法人员找到出租车公司,通知司机来接受调查取证。司机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对司机顶格处罚5000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乘坐出租车往返机场时,除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以外,还需承担过桥费(单向付单程,双向付双程)和燃油费,若司机再索要其他费用均属违规,可拒绝支付。如发现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要核对好出租车发票上显示的车号与实际所乘车辆车号是否一致,并及时保留好相关视频、音频等证据,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431-87691234,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会对投诉情况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全部严肃处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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