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何永华 举报火灾隐患,最高可以拿到25000元的奖励。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公安消防局获悉,《东莞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8年7月6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据了解,这并不是东莞市第一次出台举报火灾隐患奖励的政策,原来的政策文件到期了,此次属重新出台。
举报三类火患可获奖励
根据《办法》,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进行举报,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专用电话,也可通过来信、来访、邮件等形式举报。举报时应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详细说明发现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重要证据,且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消防机关掌握。
《办法》明确了奖励的范围: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生产、储存其他物品的企业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擅自拆除、停用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
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据东莞市公安消防局的负责人介绍,对于上述火灾隐患的罚款,最高可罚50000元。举报的火灾隐患,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罚款金额的50%给予举报人奖励。这意味着举报成功的市民最高可以领到25000元的奖励。
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举报奖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一火灾隐患被多次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匿名举报、举报人属于负有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况将不予奖励。东莞市公安消防局的负责人表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励、内外勾结骗取奖励等情况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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