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艳芬 上海报道
7月24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上海银行获悉,针对微信朋友圈的文章“上海银行270亿理财基金,100万起购,血本无归”,该行已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并表示该信息为谣言,严重损害了该行声誉。
近期4家私募机构跑路的事件继续发酵,其中阜兴系旗下的3家私募牵连出多家金融机构陷入漩涡,担任阜兴系私募基金托管人的为光大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
自6月底以来,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失联,有数据估算估算超过300亿元。
而动辄百万元的投资损失,引发投资者恐慌和担忧情绪。作为上述托管银行之一的上海银行便被质疑权责关系。
据了解,前期投资者已通过多种方式向监管机构、公安机关、行业协会等表达维权诉求,有投资者提出托管银行应履行“召开持有人大会”“开展资产保全”等要求。
上海银行认为上述诉求超出托管银行法定职责范围的诉求,该行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解释。
该行表示上述朋友圈文章所涉“理财基金”非该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非该行代为销售的理财产品,而是阜兴集团旗下三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该行只是上海多家托管银行之一。
有律师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具体要看合同约定。
而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中银协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认为银行托管私募基金权责清晰,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依法不承担“保全基金财产”连带责任。
卜祥瑞提示,当前私募、P2P机构领域出现了一些乱象,有关机构应切实承担监管和自律责任,依法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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