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那么谁该对这些P2P网贷平台负责?监管部门又是如何约束平台行为呢?
2016年,原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对P2P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同时明确了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责任。
佛山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地方发展科 科长 邓伟强:目前根据暂行办法里面的规定,P2P网贷机构的监管就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就是我们市金融局来对这个机构进行监管。行为监管就由银监部门,机构监管就由我们金融局,对于它的互联网服务的安全就由公安部门(监管),然后通信管理部门就对它开展电信业务进行监管,那么网信办对它的金融信息服务以及互联网信息内容进行监管。
有资料显示,我国的P2P行业在经历了爆发式增长期、集中爆雷期后,行业内某些乱象逐渐显现,长期关注网贷平台发展的法学专家通过分析各平台经营模式解析乱象发生的根源。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 李爱君:各种平台经营模式不同,风险也不同。比如说它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它做信息平台,做合同法里的居间人,实质上风险不会涉众也不会引起行业性的风险,它只做信息平台。那么还有一种平台它不遵守已成立的法律制度,它可能借助这样的一种模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那么通过互联网的涉众它可以短期内就会收集大量的资金,速度也快涉众面也大,这样的平台就引起了系统性的风险。第三种平台是信息平台它可能做不大,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它可能会变相做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
针对P2P网贷机构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追赃工作,尽量减少广大投资人的损失。
公安部经侦局 副处长 范鲁宁:P2P网络借贷行业风险频发,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300余个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P2P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
一些“爆雷”的P2P平台负责人潜逃海外,公安机关部署专项行动,力求把每个案件落到实处。据介绍,针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外逃的突出情况,公安机关将缉捕工作作为 “猎狐行动”首要任务,开展专项追逃,成功从泰国、柬埔寨等16个国家和地区将62名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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