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拖欠教师工资也是对教育犯罪)
拖欠工资,本质上也是一种懒政,其中暗含着当地官员没把教师权益当回事,对基层教育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说,拖欠教师工资也是对教育犯罪。
陕西周至县173名通过2015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走上教师岗位的教师,上班7个多月没领到工资。媒体报道后,周至县政府21日表示,先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垫付8个月工资。尽 管此事已初步解决,仍让人难言轻松。如果没有媒体报道,这173位老师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会领到工资?教师工资被拖欠,当地政府给出的理由是,审批程序繁 杂——新招聘教师从报到上岗到领取工资,需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逐级审核把关。不能说这不是理由,却很难服众。程序有多繁杂,需要一拖8个月?(5月27日中金网)
拖欠工资,本质上也是一种懒政,其中暗含着当地官员没把教师权益当回事,对基层教育重视不够。那些刚走上教师岗位的人,不少被派到乡镇工作,他们在条件最艰苦的地方执教,按中央的说法,要让他们“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连工资都不发,如何算善待?毋庸讳言,多年前拖欠教师工资曾是常事。今年1月5日,有媒体盘点“教育史上的今天”,提到了20年前的一份报告——1996年1月5日,为切实有效解决中小学教师国家标准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国家教委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关于1995年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情况的报告》。
任何困难都不是拖欠教师工资的理由
简化行政程序和手续,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有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弊病,是十八大以来政府大力推进的机关改革内容之一。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多年的积习和沉疴,官僚主义之风仍然盛行。工资发放是重大民生问题,尤其对新入职的教师来说,每月按时领到工资,不管对生活还是心理,都会少点压力和后顾之忧,这也是新教师“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前提和基本保障。
其实,只要有关部门真想有所作为,按时发放工资、化解手续繁杂等问题,办法还是很多的。首先,几个部门可以组建一个临时办事机构或依托各地已有的行政事务大厅,专项突击办理此事,减少中间周转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其次,还可以走“互联网+”的路子,尽量在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工作人员少跑腿,让公章和签字多电子化,竭力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最后,在走程序时,还应该有个底线意识。县财政可以先预支这批新教师的工资,教育局或学校也可先行垫支,起码做到按时借支生活费,以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只要肯作为、主动作为,又岂会依照旧例,走蜗牛般的程序?
教师是学生的领航人,其精神、心理和生活状态势必会影响其正常的工作。但愿该县能够理出问题清单,找出症结,追责相关责任人,并能举一反三,根治慵懒作风,真正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什么是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怎么办:
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学校的劳动者遇到被学校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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