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宁波市召开了普通国省公路营运期巨灾风险保险创新试点工作会议。)
11月11日上午,宁波市公路管理局与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人保宁波分公司签署了一份特殊的保险协议。项目标的,是我市已投用的普通国道和省道;保险责任涵盖了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8大巨灾风险引起的公路工程等的损失。
根据协议,宁波开展为期3年的公路巨灾风险保险试点。其中首年为全市800多公里已投用的普通国、省道投保1200万元,累计最高赔付上限2亿元。
为投用的普通国、省公路上巨灾险,放眼全国,这种做法在地级市及以上城市还是第一次。
而这份保险的签订,也意味着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挂牌后,首个重大创新项目正式落地。
甬派记者获悉,待试点成功后,这项保险业务或将升级为城市交通全体系巨灾保险。
为什么要给公路投入千万级的巨额保险?
巨灾,一般指突发、难以避免且造成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
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5年的十年时间里,宁波地区先后遭受了5次直接经济损失达10亿元以上的台风重创。
其中2012年“海葵”、2013年“菲特”都给宁波造成了百亿级的经济损失。
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每年宁波市普通公路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超2亿元。这部分损失,都由财政承担。
通过保险经济补偿,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构建普通公路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给公路上保险,这份方案全国首创
在保险创新领域,宁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2013年强台风“菲特”过后,宁波市政府痛定思痛,从居民巨灾保险试点起步,构建日趋完善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目前已成功推出涵盖城乡居民财产损失、农业种养殖损失、小微企业财产损失等在内的巨灾保险产品。
然而,对普通公路巨灾风险保险,却因其保险产品的设计存在“定额难、定责难、定损难”等突出问题,始终处于空白状态。
作为首个,且目前唯一的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宁波探索构建普通公路营运巨灾风险保障体系,树立“宁波样本”显得责无旁贷。
这份为宁波普通公路量身定制的财产损失保险产品,涵盖了“4个一服务”模式:设立一个可用于巨灾补助的专项风险资金池;建立一个损失预先赔偿机制;成立一个现场风险巡检机构;搭建一个可用于风险管理、风险预警、风险预判等功能的系统平台。
此外,保险公司还将重点为参保公路提供应急事故快速处置、风险信息管理等多项增值服务。
“宁波样本”将向全省、全国推广
宁波公路巨灾保险不仅创新了公路减灾救灾治理的方式,也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提高公路风险管理水平,助推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作为国家保险创新的“试验田”的产物,有关部门表示,此项试点成功后将逐步向宁波市农村公路推广。交通部、浙江省交通厅也将着力向全国、全省公路推介。
然而,宁波的雄心不止于公路。“国、省道巨灾保险试点成功后,这项保险业务还会有更广泛的探索,未来可能会升级为城市交通工程全体系巨灾保险。”副市长王仁洲认为,“十三五”期间,宁波城市大交通建设基本投资达到2600亿元,体量巨大。巨灾保险可以应用于包括铁路、水运、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在内的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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