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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力量应有序参与抗震救灾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7-08-16 03:54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以来,各部门已经紧急部署开展了有关的抗震救灾工作。虽然有部分社会组织和单位自发开展救灾捐赠等活动,但目前灾区还处于紧急救援阶段,作业空间有限,交通、通信、住宿条件不便。民政部昨天特此发布公告,要求社会力量需有序参与抗震救灾。

非灾区民间救援队不要自行前往

公告建议非灾区民间救援队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对于已进入灾区的,要自觉接受当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筹协调。紧急救援阶段结束后,有意愿参与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由灾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捐赠前需提前核实公募资格

而对于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依法登记,并且具有公募资格的社会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捐赠。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信息可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捐赠以资金为主。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没有与灾区相关机构确认需求,建议不要捐赠物资,避免造成积压和资源浪费。

捐赠资金等信息可长期查询

公告特别指出,公开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要依法依规发布募捐方案,在接收和使用捐赠资金过程中需要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在发放和使用救灾捐赠资金时,要向受益人明确告知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在灾后重建阶段,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所接收救灾捐赠资金的总额、拨付使用和重建项目进展等信息,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责编:胡琳(实习生)、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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