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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未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9-01-20 2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46.18元/股的价格(经2017年度权益分派及2018半年度权益分派后现调整至45.00元/股)回购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本次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按目前公司总股本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6,424,879股(因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现公司总股本减至821,243,960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经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5月5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调整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及《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公司股价一直趋于稳定,仅在2018年10月30日收盘前半小时内出现低于45.00元/股的情况,其他任一交易日均未低于本次回购方案设定的回购价格。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因此,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

  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价变动并在合适的价格区间内择机开展股份回购工作,并将依据回购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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