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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清除非法占地的权力推手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04 15:50

一些官员为什么敢于甚至勇于充当非法用地的急先锋?在面临违法问责风险下还是不乏顶风作案者?其最关键处,无外乎两点,一是有需要,二是有能力。

  国土资源部日前通报,近40名地方党政官员因参与违法违规用地而被查处。少数官员在非法占地过程中,不再充当“局外人”“遥控者”,无论是召开专题会、协调会,还是成立建设指挥部,无不躬身入局,直接主导违法用地过程。 

  5月底,国土资源部的通报中也暴露了同样的问题:非法用地之所以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自己也是参与者,成为了极其有力的“权力推手”。 

  一些官员为什么敢于甚至勇于充当非法用地的急先锋?在面临违法问责风险下还是不乏顶风作案者?其最关键处,无外乎两点,一是有需要,二是有能力。 

  在农民眼里,土地是刨食之所、安身之本。在财政依然坚挺、政绩考核体系依然看重经济数字的背景下,土地在一些官员眼里,就是带来项目的福地,就是产生好看GDP数字和高额财政收入的“新发地”,就是打造政绩、铺就升迁阶梯的根据地。对开发商来说,那就更是一本万利的宝地。“无边土地快快占,不尽利益滚滚来”——不管是从经济还是政治抑或是个人利益角度考虑,土地上附着之利巨大,在利益驱动下,非法占地的冲动难以遏制,权力、财富等都投入这场逐利盛宴。 

  针对非法用地问题,中央三令五申,党纪国法昭然。然而在一些地方,领导的看法比国法更有权威,官员的行为比规定更加管用。本应作为执法者的政府和官员,通过职权将法令的约束性消解于无形。一些人不仅放任违法行为,自己甚至充当了违法违规的“带头大哥”,折射出权比法大的不良现象。 

  更厉害的是,官员主导非法用地,往往将个人行为和组织行为结合起来,使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更有利于堂而皇之地调动行政力量和公共资源,达到非法用地的目的。这样的权力推手,其能量和破坏力,较之强拆事件中的推土机、拆迁队,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在一些地方,本应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公共权力,却沦为非法占地、牟取暴利的推手。这样的变异,不由得使人想起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的告诫:干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清除非法用地背后的权力推手,关键还在治权限权。只有用法律制度约束权力,靠各方力量监督权力,以严厉问责惩处以权谋私者,才能使权力回归执政为民的本位。相关报道详见昨天A08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李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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