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镜湖区启动效能建设。该区动脑筋、想点子,不断在效能载体建设上做文章,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创新搭建了众多效能建设新载体,政府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7月16日《芜湖日报》1版)
效能建设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体现了政府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机关工作的根本就是为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的种种做法与其说是一种制度约束,不如说是让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群众第一”的服务意识,从思想深处进行角色转换。机关惟一的职能就是服务,一切的工作均是围绕“服务”二字开展。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机关工作人员只能是一个服务者。但长期以来,优越的地位与环境使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识还没有从“官本位”思想中解放出来,不是以民为本而是“以我为本”,将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自己的权力,将为民服务视为一种恩惠,思想深处将自己放在强者的位置,而普通群众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一些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长久形成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作风和“老爷做派”不但与服务的宗旨相去甚远,而且也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效能建设目标在“效”、功夫在“能”、核心是“人”。效能建设的落脚点应当是让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增能提效”关键是机关部门要在转变作风、健全制度、严格监督上多下功夫。首先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职业素质,牢固树立“服务为先、服务为本”的理念,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把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效落实体现到推动工作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上来,做到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其次要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再次要强化监督作用。不断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重要信息及时公示,增强信息公开性,将工作人员基本信息上墙公布,实行挂牌上岗,时刻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
效能建设最终好不好,要让群众“说了算”。只有让群众,特别是各机关直接服务对象直接参与效能建设,效能建设才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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