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己任,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使命,严厉打击各类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尤其是在治欠保支方面,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始终走在全省的前列,多次获评“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劳动保障先进单位”“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等;2016年荣记“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工作集体三等功”;2017年被评为“湖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让农民工工资“不敢欠”
敢于碰硬、敢打敢拼是这支队伍的鲜明特点。刑法修正案颁布后,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迅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公检法机关共同研究制定《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标准和工作流程,加大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近两年,该局先后移送公安机关恶意欠薪案件70余起,为1600余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350余万元。襄城区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成为全省首起欠薪入罪案件。在案件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员多次受到嫌疑人员的辱骂、恫吓,甚至是人身威胁,但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他们从来没有退缩和让步,只要是符合涉嫌犯罪案件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在持续高效的高压打击态势下,辖区内恶意欠薪案件的数量呈断崖式下降,保证了农民工工资“不敢欠”。
以坚定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工资“不能欠”
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堵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像保护生态环境一样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3年率先在全省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了《襄阳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紧接着联合多部门密集出台了《襄阳市建设领域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实施意见》《襄阳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预防和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襄阳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推进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建设领域几十年来沿袭的“金字塔”式的分包转包和“大包大揽、只包不管”的用工习惯,破解了农民工工资“无钱发、怎么发、发给谁”等难题,保证了农民工工资“有钱发、按时发、发到位”。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像一道道防火墙,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同时又似一道道枷锁,锁住了侵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违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农民工工资“不能欠”的良好用工环境,省内外多个市、县级劳动保障机构来襄阳参观学习治欠保支工作的先进做法。
以磅礴力量打赢三年治欠保支的攻坚战,实现农民工工资“不想欠”
广大农民工是需要劳动保护的社会群体,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也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以扶贫攻坚的磅礴力量,率先打响治欠保支攻坚战。按照湖北省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规划方案,在前期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率先在全省推出了《襄阳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简称办法),将拖欠工资问题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对涉案企业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首批20家失信企业在襄阳市主流媒体公布,失信信息被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这一办法的推出,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制,一次失信终不得宁,真正实现从“不敢欠”“不能欠”到“不想欠”。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治欠保支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范畴,对治欠防欠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领导班子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不懈的努力,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类案件逐年下降的趋势比较明显。2018年上半年农民工投诉的人数和金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5%和56%,元旦春节期间群体性讨薪事件多发的势头基本得到了遏制,越级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基本清零。
为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改革发展需要,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高位推进、敢为人先,率先在全省设区的市州实现一支队伍综合执法的局面。打破以前区块分治的格局,将原襄城区、樊城区、东津新区、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和隆中风景区的执法力量整合到一起,组建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和服务企业的效率。
一支队伍综合执法。通过改革,改变了以往区域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了主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的集中统一。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市局可以统一调动三个执法大队的执法力量,哪里需要去哪里,极大地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效率。
一处受理联合调查。方便了劳动者就近反映诉求,实现一地受理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农民工不论在辖区内哪个区(县)务工,都可以到就近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不让农民工多跑路。特别是跨区域重大欠薪案件,不需要通过城区间的协查或者转办程序,由直属大队直接立案调查,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一个电话服务到家。结合开展“千名监察员进万企活动”,无论用工单位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或者劳资纠纷,无论什么时间,只要用工企业需要,劳动保障监察员都会在第一时间上门服务,为辖区内的用工单位站好岗、服好务,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路上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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