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于1950年,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林业法庭、信访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15个内设机构和打柴沟、松山、安远、哈溪、炭山岭五个人民法庭。总编制78人,实有干警69人,其中,男53人,占77 %;女16人,占23%,;少数民族33人,占48%;党员55人,占80%;大专以上学历64人,占93%;审判人员41人,占59%;书记员8人,占12%;司法警察11人,占16%;其他人员9人,占13%。
2006年至2009年连续四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0年被推荐为“全国优秀法院”候选单位。先后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工作实效突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宣传天祝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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