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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司法改革进程推进河南法治建设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09 15:11

    □记者董景娅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持编撰的《河南法治蓝皮书(2016)》发行,该书为河南省第三部法治蓝皮书,以“依法治省与司法改革”为主题,对2015年河南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并对2016年河南法治建设进行展望并提出建议。

    回顾篇:

    2015年河南法治建设的整体情况

    1.

    坚持立法先行

    2015年,河南重点推进对设区的市立法赋权、民生事业相关立法调研等,分两批对15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作出规定。目前,河南省所有设区的市都拥有了地方立法权,同时,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5年,河南地方立法工作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更加注重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全年共审议省本级法规草案及具有法规属性的决定草案14件,其中通过11件、初审3件;审查批准郑州、洛阳两市法规6件。

    2.

    强化服务宗旨

    2015年,河南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法制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服务型行政执法取得新进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新进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取得新成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取得新开拓。2015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和执法涉法事务多的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3.

    注重司法为民

    公安、检察、法院从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依法密切配合,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让广大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和平安稳定。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4207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413人。重拳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16884件,判处犯罪分子24877人。依法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案件17428件,判处犯罪分子17776人。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审结案件4216件,判处犯罪分子5876人,涉案金额97.1亿元。

    4.

    加大司法改革力度

    从2015年5月1日开始,河南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敞开大门受理案件。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2015年,安阳中院、郑州中原区法院、兰考县法院等5个法院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2015年,河南高院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案件全部异地管辖,规定“民告官”案件以“转圈推磨”方式,由异地法院立案审理,被誉为落实中央“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

    5.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15年,河南市、县、乡三级均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综合平台,建立和完善了协调会议、分析研判、多调联动、依法终结等制度,形成上下贯通、衔接联动的工作网络。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建设,目前,全省市、县、乡视频监控平台全面建成,全省监控点总数达到33万多个,已覆盖到市、县和乡镇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村(社区)覆盖率达90%左右。扎实开展群防群治,目前,市县乡三级均建立专职治安巡防队伍,乡镇(街道)专职巡防队员达到15人以上,全省巡防队员总人数达9.4万余人。

    6.

    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活动

    2015年,河南法治宣传工作以全面完成“六五”规划主要任务为目标,以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以不断创新求效为推力,凝神聚力,破解难题,持续提升,努力推动全民普法和守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为建设法治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重点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法律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7.

    拓展省法学研究平台

    2015年,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河南省法学会和法学教学与研究单位统筹规划,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研究会建设新局面,极大拓展了河南法学研究的平台和载体。组织机构数量实现新突破,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新成立专业研究会22个,研究会总数已达到33个,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法学研究水平有了新提升,省内大学法学院学术研究成果硕果丰厚。

    问题篇: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

    1.

    立法队伍人才储备不足

    依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河南设区的市都有了立法权。同时,随着依法治省全面工作的深入推进,立法任务日益繁重。但是,立法力量薄弱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实际上的立法人力资源根本无法满足立法需求和立法要求。对于省人大来讲,立法工作量的加大,尤其是对

    设区的市的立法指导、培训、备案审查等,更需要

    充足的人才储备作为支撑。

    2.

    航空法治建设相对滞后

    一是缺乏多方面的法律政策,如行政管理、对外开放和生产要素流动等方面;二是缺乏一支素质过硬、能够对国家和省级颁布的改革新规做出快速反馈和制定符合港区发展的法规及相关条例的高端法治人才,尤其是涉外法律、贸易、金融等领域的人才;三是航空港法律地位亟待明确;四是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都必须尽快制定,以保障

    航空经济良好快速运行。

    3.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不足

    河南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显得乏力和不足,在立法导向上偏重环境污染防治而轻视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和生态建设;执法力度虽大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还没有形成新常态;专门性的环保法庭已经成立,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还没有建立和完善起来。因此,无论是立

    法思维,还是执法环境和司法专业化,河南都必须

    加足马力,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

    的深度融合。

    4.

    金融法治建设需要健全

    河南尤其是郑州、新乡、开封等地市,近年来不断发生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大案要案,政法机关大量的精力耗费在这些案件上面,导致部分中小微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给社会带来了极不稳定的局面。

    展望篇:

    2016年河南法治建设展望及对策建议

    加快立法步伐,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河南高校普遍建立立法学专业学科,形成从本科到博士的立法学人才系统培养;完善地方立法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的通道,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机构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充分利用好现有立法平台,同时开拓新的平台,补足立法能力的短板,广泛开展地市、省际乃至国际间立法交流,努力形成地方立法的河南特色。

    强力推进司法改革,完成改革试点制度建设

    法院系统需加大律师收集证据权、辩论辩护权、代理申诉权和人身安全保障力度,完善律师阅卷室、更衣室、停车位等服务设施,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条件;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推行小额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缓解案多人少压力;加快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同时,检察院系统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在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基础上,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加快航空港经济相关立法,建立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制定地方性法规,参照上海自由贸易区等地先进做法,制定实验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尤其是要加快出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明确界定航空港实验区的法律地位,河南应尽快探索授权执法模式,争取通过人大立法,赋予实验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新郑机场范围外的行政执法工作。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实现航空港经济的国际化和法治化。

    完善综合治理相关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016年,要以推进“双治”为基本途径,以强化“双基”为基本保障,坚持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促进平安创建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连会议”和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协调指导,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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