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刘春林 通讯员李智勇)只为行车途中提神解困,男子竟然在车内容留他人一起吸食毒品。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
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50岁的杨某是湖南省桃源县人。2015年1月16日10时许,杨某驾车由湖南省桃源县前往湖北省大冶市给建筑工地工人结账,并邀约同村梅某和张某同行。因为路途遥远,担心八、九个小时的高速公路上行车犯困,竟购买毒品吸食解困。当行车至桃源县陬市镇时,杨某拿出300元现金,由梅某出面联系,找人购得冰毒一小包。随后,在桃源县陬市镇常张高速公路路口加油站、湖南省二广高速石门桥服务区、湖北省汉宜高速永安停车区,三人在杨某车内吸食毒品共计三次。经匿名群众举报,杨某于2015年10月29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容留其他吸毒人员在其车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害他人身体健康,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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