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在党的四中全会上强调,要“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主席进一步要求“提高政治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指明政治工作法治化的方向。新形势下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推进依法治军和着力抓好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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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政治工作法治化的重大意义
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战略到全面推进,我们党在法治进程上不断迈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同志为的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需要,提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指明了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前进方向。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必须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组织部队把全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引导官兵树立与法治中国、法治军队建设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带头在全社会弘扬法治文化,以走在前列的要求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保证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法治化要求的需要。从1991年提出贯彻依法治军方针之后,我军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今天贯彻法治化要求打下坚实法制基础。我军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石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党和国家治理方式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军事领域的具体运用,是契合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的历史必然,必须把法治化要求贯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政治工作必须把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作为重要任务,自觉按法治化要求转思维方式、强素质能力、抓部队治理、改机制作风,努力为夯实强军之基提供政治方向、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努力建设一支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现代法治军队。
提高自身法治化水平的需要。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法治的基础。而法治则与民主相关联、与“人治”相对立,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原则和制度,强调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合理运用,核心是依法办事。由“制”到“治”的一字之变,反映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升华,要求政治工作必须在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运行方式上随之有一个大的转变。我军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和国家、军队有关法规制度相衔接的法规制度体系。但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政治工作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法治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例如,少数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工作中主观随意、弹性较大、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法规制度不尽完善、落实不够;决策中唯长官意志、缺少科学民主程序;对领导干部权力和腐败缺少有效制约和监督;法律服务水平离官兵期望还有差距;等等。政治工作必须自觉适应和紧跟形势发展,克服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自身法治化水平。
深刻把握政治工作法治化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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