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法律圈就进入了最为活跃的时刻,各大榜单排名纷纷揭晓,颁奖活动星光璀璨,频频刷屏。所有与名、与利有关的东西总是显得那么耀眼,让人津津乐道。
然而除了这些可以名利双收的事情之外,还有一些人是默默站在光环另一面的,他们包裹着公益的气息,无声地做着很多事情。比如最近在律师行业备受关注的2018年度法治人物唐帅,用手语默默无闻地帮助许多聋哑人士。
正是有这些热心公益的法律人,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推动着律所公益事业的发展,也为这个寒冷的冬天增添了一抹温暖。
律所公益:从无人问津到主动承担
其实谈到律所公益,在律师同行之间不太好找到共同语言。《方圆》记者发现,有关律所做公益的消息,也往往不会被放在律所官网最明显的位置,或者成为微信公众号的头条内容,偶尔有与律所公益相关的报道,点击量也是寥寥无几,甚至无人问津。
律所难道只能停留在抬头看排行榜,低头看业务的阶段吗?律所要不要参与公益行动?有一些律师表示,在与同行交流时,大多数律师会抛出今年律所创收如何,又拿下了几个大客户等诸如此类的话题,“想要插上几句有关律所公益的话题,往往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一些律所负责人在与《方圆》记者交流中表示出了无奈。
值得庆幸的是,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发现,公益行动是律所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投身于公益事业,也是律师应该积极去做的事情。律所公益做得好不好,参与公益活动有什么感受,有一些律所已经交出了满意的答卷的。
比如有的律所在高校设立奖学金,这种形式比较灵活自由,根据律所的实力,奖学金金额可以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通过奖学金的方式,一方面鼓励了年轻的法学生,一方面对律所招聘工作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也有一些律所在当地选择资助贫困山区的希望小学,通过捐助书籍等教学资源,来丰富贫困山区的办学条件;还有的律所关注服刑子女的教育问题等。
在律所参与公益活动这件事情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新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现在很多律所只强调业务发展,收入增长,在律所创收方面进行各种攀比,而将法律人本身所具备的社会属性完全抛在了脑后。对于律所或者律师来说,会赚钱固然重要,但是除此之外,参与公益活动也很重要。”
童新说的不是一句空话,最近他获得了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颁发的“公益爱心律师”荣誉称号,在他看来,律师职业本身就具有社会属性,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也是律所和律师应当承担起的一种责任。
中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乔文骏对此深有感触。他说:“律所是法律服务机构,从律师和律所的定位来讲,我们都有责任去践行社会责任,做我们力所能及和专业的事情。”
从中伦所给出的一份资料中显示,2009年几位合伙人发起了律所公益行动,2014年律所成立了中伦公益基金会,如今已经有近200人的中伦公益志愿团队,每年中伦在公益方面的投入会达到上百万元。
对于公益事业,乔文骏一向都是积极的态度。他介绍说:“我们早期的公益活动相对来说分散一些,比如会捐助希望小学,设立奖学金、为白内障病人手术筹款以及参与一些法律援助等常规项目,随着公益事业的开展,我觉得发挥律所的长处很重要。”比如在帮助行业发展方面,律所可以在高校设立奖学金机制;可由律所出资委托专门机构对西部律师进行培训,推动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在法治宣传方面,可以将普法活动带进中小学校园里,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另外还可以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的优势,帮助公益机构做一些合规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
优秀的律所更在乎公益事业
在乔文骏看来,由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所以律所在从事公益活动时需要有别于其他的志愿活动。有的志愿者献血,或者为灾区捐款,在社区做一些义工活动,都代表着自己的一份爱心,作为中伦公益基金会的理事长,乔文骏对律所公益有着更高的要求。例如在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公益活动,他觉得是非常重要的公益活动之一。面对近几年青少年犯罪事件的频繁发生,很多悲剧都是因为青少年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的。
但是在推行此项公益计划时,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校方认为律师就是在课堂上作秀,获取一些教育经费,其实乔文骏的初衷是,由律所出经费邀请老师设计精致的法律课程,在中小学校进行法律话剧的演出,通过这些生动的活动,让学生们认识法律,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另外,律所还会给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设立奖励机制,以此来鼓励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更好地投入到教书育人的工作当中。
后来经过乔文骏多次与教委和学校沟通之后,化解了学校对律所的误解,一次次的校园普法活动,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伦志愿团队的律师一直坚持做着这件事情,最后也得到了上海市教委和司法局的重视。乔文骏觉得选择这样的公益项目,才更能够体现律师的行业价值。
律所公益也代表着律所的成就。童新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期间认识了许多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他介绍说:“在纽约,有专门给公益律师提供的办公场所,另外,美国许多顶尖律所也会热心于公益事业,有的律所要求律师一年提供多少个小时的公益服务时间,有的律所每年会在公益方面投入专项资金。”
从律所从事公益的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并不是没有业务的律师才会去做公益,反而是那些有一定知名度的律所更在乎公益事业。它们具备一定的规模,在律师行业里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不仅在业务方面游刃有余,在公益事业方面也做得很成功。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是其中做得比较成功的一家律所。早在1993年,德恒所便与吉林大学在长春创办了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律师人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德恒律师学院。德恒所主任王丽亲自到中美多地奔波,获得世界银行50万美元支持德恒律师学院,学院培养了十届本科生,为法治建设培养了大量博学务实专业人才。
为了能够将律所公益事业传递下去,德恒所建立了公益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成立了德恒公益基金会,并且创造了“1+1+1”模式,在经济落后贫困地区设立了公益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站,还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在无锡正式启动“100个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行动”计划。
从帮助别人到温暖自己
律所公益行动,有时候不仅帮助了别人,还感动了许多律师。上海段和段重庆分所合伙人程洪伟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担当起律所公益活动负责人这一工作,让程洪伟体验到了做公益的温暖,在每一次公益活动中,都能够感受到他的用心,段和段赴綦江紫荆学校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就是由程洪伟亲自带队,自动发起的公益活动。
紫荆学校地处四面环山的夹皮沟,每次进山需要通过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不仅如此,程洪伟还要将书籍、书桌、乐器等大量教育教学物资运送到学校,也是一项很大的工程。为了能够给学生们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程洪伟总是和自己说有困难克服克服就可以了。在丰富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他还倡导设立了中山课堂和庆龄图书馆,开展音乐、书法、绘画、法律等课程,向庆龄图书馆捐助法律类、科技类等课外图书读物共两百多册。
同样被公益活动所感动的还有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郑舒春,在一场走近服刑子女的公益活动中,让她对律所公益行动有了不一样的认识。
“很多人不知道有这么一些特殊群体需要帮助,和他们接触以后觉得他们太需要关爱了。”郑舒春感慨地说道。郑舒春所指的是46个比较特殊的孩子,他们是服刑人员的子女,全部都是五年级以下的小学生,有的孩子父母都死亡了,有的孩子父亲被妈妈伤害,妈妈坐牢了,可以说在他们身上,都隐藏着一个个悲惨的故事。
其中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妈妈长期遭受家暴,在反抗过程中不小心把女孩的父亲杀死了,孩子眼睁睁看到父亲倒在她面前,精神受到了极大刺激。少保中心请了心理咨询师,用空椅子的方法让她释放负能,将椅当作父亲,有什么事情可以说出来,第一次孩子哇哇大哭,后面经过7次的调理,孩子的情绪一次比一次好,也能正常上学了。郑舒春说:“这些孩子和正常孩子不一样,心里有压力,有自卑,我们与他们手拉手进行了一些互动,从一些非常正面的故事去引导他们向往更阳光的生活。虽然只是短短的一次活动,但是我能够从他们的眼神变化当中感受到我们的一些话,对他们来说是有帮助的。”
通过一些活动,郑舒春发现许多孩子非常喜欢唱歌跳舞,但是没有艺术老师来教他们。经过与律所的沟通,盈科所专门邀请了一名艺术老师来少保中心做志愿者,律所也配备了两名志愿律师作为支教律师。
这次活动让郑舒春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件事情是,少保中心的主任询问她要不要将这次的公益活动拍成微电影,以便于日后可以拿出来参演,但最后被她给否决了。郑舒春说:“参与律所公益活动,不是来宣传自己或者律所,也不需要更多的渲染,就是做一件实实在在能够帮到这些孩子的事情。就像是老师教孩子们唱歌,排练节目,孩子们都特别高兴,展示出了他们应有的最真实的天性。”而在这次活动中,她也觉得不仅为孩子们带来了快乐,自己也被他们所感动了,这种心灵的温暖是做成功任何一件案子都无法相比的。
律所公益对德恒的影响让王丽印象特别深刻。德恒的一位律师身患重病,在得知这一事情之后,德恒所内部发起了一次公益募捐活动,短短四个小时的时间,德恒所全国各地律师为患病同事捐助了五十万元的医药费,这件事情让王丽特别感动,也让她看到了律所公益的力量。
律所公益作为律师业务之外的一种社会活动,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崔海燕也有着深深的感悟,她觉得虽然会占用律所很多时间,耗费律所做业务的精力,但也是非常有价值的一件事情。她一直相信律所公益这种润物无声、水滴石穿的力量,热心投入公益活动,从中获得成长、历练和感悟,不要总是埋头走路,要不时地仰望星空,这也是崔海燕心目中的一种律所公益。或许,这也是许多律所在从事公益活动中所寻找到的一丝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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