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广西网天峨讯(通讯员陈亮)为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全员自主管理,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天峨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审判管理联络员制度。审判管理联络员是从事本部门审判管理工作,负责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就有关审判管理工作事项沟通与协调的人员。该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从各业务部门选定专门审判管理联络员。审判管理联络员由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办案的同志担任。
二是明确审判管理联络员职责。审判管理联络员主要有以下职责:(一)审判管理联络员主要负责与审判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的对接与配合;(二)根据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本部门所有案件实施不间断的跟踪、管理、监督;(三)根据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各项指标数据,充分发挥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为审判态势良好运行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四)按照上级法院对审判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工作各项台账。(五)及时汇报、传达、布置落实各项工作,完成指定的审判管理事项。
三是对审判管理联络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各部门审判管理联络员轮流到审判管理办公室接受短期岗位培训,迅速提升审判管理联络员在信息录入、台账制作、审判流程和质效管理方面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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