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优抚对象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长清各乡镇根据辖区内优抚对象的住址分布情况,按15-30个优抚对象,就近划分,每个片区设立一名联络员。
作为联络员,要及时化解优抚对象对有关政策法规的思想认识误区,做法规政策的宣传员;深入到优抚对象中,主动与所联系的优抚对象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和需求,做优抚对象的联络员;帮助患病、行动不便或外出的优抚对象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有关证件等,做优抚对象的代办员;掌握汇总优抚对象具体困难,收集优抚对象的意见和需求,将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乡镇(街道)民政所反映,以利于困难早日解决,相关工作早做决策,做优抚对象的信息员;遇有普查、登记、巡诊、走访慰问等重要工作时,配合乡镇(街道)民政所组织好优抚对象的参与工作,做重点工作的组织员;支持乡镇(街道)民政所优抚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重要任务的执行员;监督乡镇(街道)民政所优抚方面具体工作的实施,做优抚工作的监督员。
区民政局为联络员建立档案,乡镇民政所与联络员签订协议书。联络员应采取不同形式联系优抚对象,入户走访每年不少于2次;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定期组织联络员学习,使联络员全面掌握优抚政策,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优抚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联络员入户调查了解时要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填写《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记录表》;联络员入户调查,热心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虚心听取优抚对象对优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对所联系的优抚对象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无法现场答复的,以及在入户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的,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民政所反馈。(本报通讯员王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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