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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13 14:24

  正义网三明1月7日电(通讯员 邓高彬)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察环节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牵头县法院、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规范完善了检察环节的社区矫正工作。

  此次修改针对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制度,要求检察机关指定一名监所科干警专人负责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及时报送和传递相关工作信息、报表和档案材料,加强各部门间的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和帮扶工作。此次修改还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检察机关配合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对全县5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将制度规定的24种法律文书搜集归档,并实行“一人一档”,专人负责制。同时,此次修改还完善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制度,明确规定县社区矫正办公室收到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之日起七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检察院,以及司法所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现有法院判决、裁决或决定罪犯监外执行确有错误的,或者矫正对象提出控告的情形的,应通过县社区矫正办公室移送检察院。

  该院还采取联合乡镇司法所定期走访的方式,通过召开观找电教片、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定期考核情况、检查台帐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及时向司法部门发放各类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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