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7日讯(记者 王千榕)记者今天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首次提出建立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联络员制度,要求各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及所有参与创建的县(市、区)政府明确1名同志作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联络员,并对联络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据了解,我省加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力度,在宣传内容上,要着重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形式上,要注重将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体的紧密结合,增强与宣传受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参与度;在宣传渠道上,要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在省级层面创办《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简报》,同时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定期设置专栏,宣传各地创建工作情况,推介我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还要加强与本地媒体的合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持续宣传,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据悉,我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周期为两年,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期间为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2015年,全省13个省辖市每市动员不少于30%的县(市、区)参与创建,昆山、泰兴、沭阳等3个省管县(市)首批参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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