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解|外交部将建立领保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有什么作用?)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中国公民在海外遇险,如何在第一时间提供帮助?23日,来自23个国家的27名华人华侨来到中国接受外交部组织的“领保联络员”培训。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杨舒向记者表示,目前,外交部已经在20个国家的中国使领馆启动“领保联络员”制度试点,今年年底将正式推出该项制度。
为什么要推出“领保联络员”制度?杨舒表示,中国公民几乎遍布全世界各个大中城市,甚至有的乡村、乡镇都有,而使领馆机构和人员是有限的,因此需要充分利用民间渠道。中国公民在海外遇险时,有时使领馆工作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到达,就可以请联络员先去看看情况,一方面可缩短使领馆了解情况的时间,同时也可以尽快把政府的关怀传递出去。
杨舒表示,领保联络员主要由当地的华人华侨组成,不是使领馆的正式工作人员,而是类似志愿者,为中国公民提供服务。领保联络员制度建立后,将进一步明确该如何挑选联络员,联络员到底要做哪些事情,有什么职责,能给予什么支持等。
昨天,首批来自23个国家的27名华人华侨回国参加培训。据介绍,培训为期11天,培训内容包括关于领事保护工作的介绍,中国外交情况的介绍,此外,还聘请法律专家介绍与领保相关的法律问题。“接下来,还会有安保、急救方面的培训。”杨舒表示,总之,在协助使领馆做领事保护中需要用到的技能、掌握的知识,都会介绍给联络员。
中国公民在国外“惹事儿”,使领馆是否会提供帮助?北京市外办巡视员殷飞说,领事保护工作有几个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国籍原则,对中国来讲,首先是中国公民,如果加入他国国籍,就不再提供保护;第二是自愿原则,在遇到问题,需要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向其提供帮助,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么领保机构也无能为力。
另外,殷飞说,中国公民在国外发生危险、遇到困难时,政府有责任提供帮助,但这种帮助不是无限的,应该遵循合法、有限的原则。比如说,有些旅游者到国外旅游,在国外的博物馆不听劝阻,乱碰乱动,不小心把人家文物打碎了。在这种情况下,领事保护能提供的帮助就是,第一向外国政府交涉,要求人道的对待当事人,保护其必要的诉讼权利,比如聘请律师,联系家属,提供翻译服务。“但是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使领馆,不能超越法律”,殷飞说,“不能说,你犯了法,我们保护你免受法律的处罚,该赔款时,政府也不能替你赔款,只能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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