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8日苏州讯 6日,江苏苏州市台办举办了全市台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苏州市涉台仲裁中心仲裁员、台商法律顾问团律师、全市各台协会律师、相城区各乡镇对台工作联络员、各地台办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多年来,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践行“亲商、富商、安商”理念,努力构建台商台胞权益保障服务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台商台胞权益,依照细化法律法规实施要求,建立完善各类服务机制,优化投资环境。从2009年起先后建立了涉台纠纷调解机制,成立了苏州市涉台仲裁中心、苏州市台商法律顾问团。
国台办投诉协调局局长王刚、江苏省台办法律顾问苏德军律师来苏进行了授课。王刚详细解读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政策法规滞后、规划调整、过度承诺、投资环境变化、优惠政策清理等方面对台商服务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讲授了台服工作的方法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善为有为、履职尽责”解决台商纠纷的十六字座右铭。苏德军联系实际系统讲述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台商权益》。
通过培训,全市台商服务工作人员加深入了对中央对台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理解,增强了依法保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培训对31条惠及台胞措施、江苏惠台76条措施和苏州惠及台胞55条措施的贯彻落实起到了推动作用。
省台办副主任王鲁宁、苏州台办主任杨军参加了培训。(中国台湾网苏州市台办通讯员 徐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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