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11月29日,29个市直涉及改革事项的部门召开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专题会,会上,传达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精神,解读贵州省第一批100项改革具体事项表。并对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安排。
二是严格落实改革事项。各部门按照100项改革具体事项表,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工商部门通过省级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并同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中属于保留事项的,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直各部门及时认领工商部门推送的相关信息,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联合执法,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五是加强上下对接沟通。市直各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积极沟通做好请示汇报,对县区改革工作做好安排和督促指导,市直各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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