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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公布 相关政策整体稳定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7-03-01 13:51

原标题:2017年上海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公布

  昨天,上海市教委正式发布《201 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全面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该系统将于3月18日向社会开放。据了解,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整体保持稳定。

  健全信息登记和验证机制

  通过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可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知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以及实名举报招生违规现象等。

  今年,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将直接导入该系统,学生、家长可在系统内查看公办学校入学报名的相关通知内容。4月1日至4月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在6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校园开放日”不得进行纸笔测试

  为让更多家长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市教委强调各学校入学登记前举行“校园开放日”。3月18日至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重点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3月25日至4月7日,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市教委要求“校园开放日”以自愿为原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持续加强招生工作监管

  市教委表示,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与行政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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