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儿子邓勇文死在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是不是事实?这是不是证据?
(2)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羁押我儿子邓勇文29天是不是事实?是不是证据?
(3)邓勇文死后,平果县公检部门办理种种假手续,其中有一份领尸手续,条文中写,特此领尸手续。条子中有平果县检察长黄照仁、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签字和捺印,盖有平果县检察院公章和马头派出所公章。这是不是事实?
(4)在处理邓勇文后事的会议上,我们家属提出要求看法医鉴定和自杀照片,当时任平果县公安局政委的黄忠德态度生硬的说,这两个属于保密,你们家属不能看,就连县委书记来了也不能看的,最好大声的说如果你们家属再不尽快领尸走,我们公安机关就当作无名尸处理,就把尸体抛下右江河去,看你们家属还闹不闹。
(5)邓勇文被非法关押在码头派出所29天双手双脚不离手铐脚镣,在审讯时被打有7,8名公安干警作证,死时不是上吊自杀的。
(6)邓勇文死后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等人就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去豪华酒家吃喝,检察长酒足饭饱后在园桌上拍手说,好了,这个案件就由我们检察院来包吧,给我帮你们抹屁股就是了,最后就定性邓勇文上吊自杀,这样的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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