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宿迁:建立实名举报“两查三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实名举报办理工作,江苏省宿迁市纪委逐步探索形成实名举报办理“两查三反馈”制度,充分提高实名举报件办理质量。
实名举报件必查必反馈。严格遵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与实名举报签订“双向承诺书”,承诺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件,并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处置调查实名举报件;按照实名举报件件件有反馈的要求,逐条逐项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并对实名举报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一一记录并做好解释答复工作。
不满意件必复查复核必二次反馈。下发《关于加强信访办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实名举报人不满意件,成立复查复核小组,逐项研究分析,对于实名举报人意见建议较为具体的,及时组织复查复核,对于复查复核的结果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做二次反馈。
查结后重复访件领导班子成员必见面反馈。下发《关于采取切实措施有效解决赴中央纪委上访问题的通知》,对于经复查复核、二次反馈后,仍无具体理由拒不满意的,承办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实名举报人亲自见面,反馈调查结论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确保实名举报人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江苏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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