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4月12日电(记者夏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奖励实名举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有功人员办法(试行)》,实名举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有功人员,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
    新规明确,举报人使用自己真实姓名、准确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向柳州市纪委监委检举、控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以及被举报人受处理的情况,给予奖励。
    柳州市纪委介绍,群众可对以下问题举报:地方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其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柳州市纪委介绍,对有功人员的奖励,柳州市纪检机关将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一案一奖,多人先后举报同一人员的相同违纪问题,以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收到举报的日期为准,只奖励最先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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