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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举报有功人员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0-14 06:59

    法制网郑州2月5日电 记者 赵红旗 今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发布联合通告,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省政法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通告指出,全省政法机关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通告要求,即日起,凡有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或有关政法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逾期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应将本通告精神通过各种途径转达本人,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包庇、窝藏在逃人员的,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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