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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监察委:“阳光”办理实名举报案件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9-01-16 22:00

    央广网河南分网11月22日消息 “这次你们讲的很清楚,俺没啥疑虑了,你们是真心给俺老百姓办事的,俺可满意,再也不去上访告状了。”老卫边说边在信访案件办理结果反馈意见书上签署了“同意”二字。是什么让一个重复访越级访的“难缠户”在思想和态度上有了这么大的转变呢?

  近期,河南修武县监察委采用“同步式”“质证式”“说理式”处理信访案件的举措,给上访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结果,取信了民心民意。在今年办理的实名举报件48起,反馈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85.42%。

  老卫的信访案件要从今年8月份说起。

  “小孙,我向你们反映我们村前任书记的问题,你们处理结束了吗?咋还没有人和我联系呢?再没有啥进展我就又往上反映了。”2018年8月1日早晨,修武县纪委监察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小孙刚坐下,群众老卫就到来访接待中心咨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老卫现在情绪比较激动,不仅频繁到来访接待中心咨询案件办理进展,还不断向上级纪委重复反映。而他反映的问题多达17个,情况复杂,难以一下子办理结束,鉴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咱们可以采取查清一个问题,反馈一个问题的‘同步式’反馈方法,先给群众一个定心丸。”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在案件专题分析会上说到。

  “老卫,鉴于您反映的问题比较多,有些情况还比较复杂,我们采取查清一个问题,就向您同步反馈一个问题的调查结果,您看行吗?”“中,你们这样办,我就不再往上跑了。”老卫说到。

  2018年10月,老卫反映的问题核查组全部反馈完毕。

  “我对你们查的其中六七个问题都不满意,比如贪污计划生育款,她说没有就没有了,你们肯定是在包庇她,我要求和她当面对质。”就在反馈完毕后一天,老卫便又来到了来访接待中心。

  修武县针对老卫的不满和质疑,该县纪委监察委结合实际,采取核查组牵头、乡村组织、举报与被举报双方当面对质的‘质证式’反馈方法,现场举证,现场说理,现场签署意见。

  在征得被举报人和举报人的同意后,质证会如期在村委会举行,现场同时邀请了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包村干部和专业律师一同旁听。

  “当年的修路工程明明只花了3万多元,为什么村里的账上有7万多,你能解释清楚吗?”“7万多不只有修路的钱,还有建设美丽家园的钱。”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围绕着举报问题一一展开对质。

  “当时的计划生育费用为什么没有全部上交乡计生所,你是不是贪污了?”“原来的计生政策就是给村里留500元引流产费,这个政策问题可以向县纪委工作人员证实,而且钱已全部用于村民的引流产费支出。”被举报人刘某说道。

  “是的,当年乡计生所留给村集体每户500元引流产费,这笔款项确实是由村集体进行保管的。但是因为每户500元的引流产费刘某没有入村集体账,也没有单独记账管理,县纪委于2003年4月进行过调查,并于2003年5月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察委核查组解释到。

  经过当面举证现场说理,老卫的疑问一一得到答复,老卫的思想扭转了,态度缓和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质证会结束后,老卫满意的在反馈意见书上签署了同意意见。

  据悉,今年以来,河南省修武县纪委监察委针对信访举报办理中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创新举措,着力提升反馈质量和效果,结合群众举报问题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同步式”“质证式”“说理式”三种反馈方式,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杨 波 通讯员 常迎菊 吴雷 孙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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