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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在线投诉“奇葩证明”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9-02-01 00:00

  中青在线北京9月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从今天开始,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反映自己在政府部门或者服务机构办理事务时被索要“奇葩证明”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批评意见。

  据了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国务院办公厅6月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也要研究取消。

  据介绍,司法部作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为了广泛倾听民意,接受群众对地方和部门设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投诉,努力找到涉及群众利益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介绍税, 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在中国法律服务网首页以专栏的形式呈现,群众实名登录后,可以直接点击“我要批评”,把自己在政府部门或者服务机构办理事务时被索要“奇葩证明”等问题反映出来,提出自己的批评意见。司法部和各地区、各部门都设置了平台管理员,开设了管理员账户,负责线上登录、转送、反馈、督办等各项工作,被投诉的地方和部门要及时接收办理群众的批评建议,按照“谁处理、谁反馈”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及时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向提请人反馈处理情况。

  涉及司法部部本级的事项,由部机关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办理。涉及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事项,在线转送各地方司法厅(局)办理。涉及国务院各部门部本级(包括部门管理的国家局)或者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本系统的事项,在线转送国务院部门负责清理工作的机构研究处理。涉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事项,在线转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证明事项清理的牵头单位,同时抄送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清理工作的机构。

  在将相关信息转送至地方和部门的平台管理员账号后,管理员可以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登录平台研究转送相关意见建议,办理单位或牵头单位要在要求时限内向意见提请人反馈处理情况,同时,向司法部在线反馈处理结果。

  司法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定期统计汇总投诉意见情况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情况,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对办理及时、群众满意的进行宣传,对办理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专门进行督促指导,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傅政华表示,中国法律服务网作为公众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从5月20日正式上线至今已有100天,中国法律服务网以及各省法律服务网已经累积访问4500万人次,注册用户130万人,法律咨询170万余次,在线办事21万件。其中,部级法网的累计访问到今天已经达到381万人次,注册社会公众67万余人,法律咨询总量达31万余次,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近10万份,用户满意度达到92.5%。中国法律服务网已经成为群众身边贴身的、不走的、免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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