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记者采编 正文

【记者调查】湘潭市民维生饮食总店吃粉发现蟑螂 食药监局责令整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18 15:50

IMG_3322

位于民主路上的维生饮食总店

湘潭在线5月16日讯(记者 李蓓 夏冰)近日,市民肖女士向湘潭在线投诉,称她在湘潭维生饮食总店用餐时吃出一只蟑螂,店家未给出解释,继而向食药监局举报。湘潭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接到举报后第二天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责令店家整改。16日,湘潭维生饮食总店负责人胡湘文表示,此事是意外事件,已经整改。

市民:粉店吃出蟑螂 店家无回应

5月12日下午2点左右,肖女士和丈夫一起来到民主路的维生饮食总店点了一碗肉丝粉和一碗三鲜粉。吃着吃着,肖女士的丈夫突然发现夹住的这个貌似黑木耳的东西有脚。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蟑螂。“当时真是觉得恶心”,肖女士说。更让肖女士气愤的是,当她把粉里有蟑螂的事情告诉了店内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只轻描淡写地回应她:这碗粉6块钱。

“这是一家老字号的粉店,我经常在这里吃粉,没想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肖女士当天下午拨打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

维生:臊子当班现做 已进行整改

维生饮食总店位于民主路,是一家老字号粉店。店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店子是24小时营业,8小时一个班,分为三个班。原材料都是当天的,米粉一天进货两次,面条现做,臊子也是当班的现做。

16日,记者采访了维生饮食总店负责人胡湘文。她表示,店子已于15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卫生打扫,并要求员工提高警惕,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具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最近气温高,蟑螂活动频繁,可能是在员工不注意时掉进去的。”胡湘文说,此事主要是店里员工沟通不当导致,她向肖女士道歉。

部门回应:现场调查后责令整改

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第三章第二十条:“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16日,湘潭市食药监局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主任朱良兵向记者介绍,工作人员12日下午接到投诉后立即转办该投诉到市食药监局雨湖分局,并安排执法人员当天下午联系了消费者。13日上午,执法人员对维生饮食总店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规范经营。

朱良兵介绍,湘潭市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并张贴在餐馆醒目位置。目前,湘潭维生饮食总店张贴的是“平脸”标识。

>>返回湘潭在线首页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欧日报是大型综合日报,亚欧日报网路报是一家大型的网络报电子版,新闻信息涵盖四海五洲,新闻内容五花八门,新闻视角独特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