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全面性的系统工程。社会治理要从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进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增强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增强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更好地解决社会治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如何把握推进社会治理总要求,首先要弄清楚“社会治理”这一新提法的变化、维度和内涵等等。之所以说“社会治理”是新提法,是与从前的“社会管理”概念相对而言。党的十八大以后,“社会治理”还成为一种新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是一种职责,也是一种使命;反过来,只有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证改革发展稳定的航船沿着既定目标前行,才能凝心聚力,增强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治理赋予新内涵、具有新特征、体现新要求。实际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就有明确界定:“个人和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还概括出“治理”概念的四大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章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但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
由此可见,“治理”强调过程,倡导调和,注重互动。有专家提炼出四个关键词,即过程、调和、多元、互动。从四个关键词中可以解读出“内在”的逻辑关系。社会治理主体是多元的,需要共同参与,才能分享发展成果。单靠某一方面的努力,“单打独斗”,治理就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也就无法分享到治理成果。社会治理目标是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维持社会正常运行和满足个人和社会的基本需求。因此,社会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成不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企图搞封堵式、扫荡式、运动式、一阵风式的治理,往往是“雨过地皮湿”、治标不治本的“表面工作”。
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是由各阶层和群体构成的,社会的运行和治理有其规律和特点,需要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不管是什么阶层、什么群体,不管生活在什么地方,根本上都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要引导全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建立一个适合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框架和社会机制。探寻高超的“治理艺术”,消除认识误区和制度缺陷,上下配合,良性互动,共建共享,才能画好社会治理同心圆。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证明,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才能为决胜全面小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5年来,昆明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扎实推进,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当前,就是要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为核心,坚决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和谐、幸福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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