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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办”是执政为民的一条具体路径(上)
毛 伟
“马上就办”的应时性
“马上就办”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我市提出倡导推行的一种行政理念、精神和作风,在实践中收到了显著效果,从而引起了各方面关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李长春同志曾对“马上就办”作过重要批示,说“马上就办”体现了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推广。习近平同志在任福州市委书记时说:“‘马上就办’不光是对工作效率的要求,也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求人们审慎地作出最快反应。每个人都有这种敏感,我们的事业才会保持年轻”。领导的批示和肯定,指明了“马上就办”的方向,有力地推动了“马上就办”的普及、延伸、发展和提升。最初提出倡导推行“马上就办”时,我国改革开放已经拉开了大幕,而且在简政放权、机构改革、增强经济活力、调动人们积极性等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从一些具体行政机关看,还存在一些与改革开放不相适应的地方。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从微观层面,特别是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层面都迫切需要改变这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现象,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应性与创新性的调整和变革。于是,在群众实践的基础上,经过集思广益,“马上就办”就在实践中应运而生。这里面凝聚着参与实践的领导和全体同志的智慧、汗水和辛勤劳作,可以说是集体铺排的交响。
“马上就办”是一种行政理念、精神和作风,看起来通俗简单,但内涵很深,要求“以民为本、快速启动、通畅运转、满意结果。”“马上就办”是有规则的办,是依法依规以德以情“马上就办”;“马上就办”不是马上就办完,而是一个善始善终、承诺践诺、应然实然过程;“马上就办”是对提高政府绩效的一种深层呼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马上就办”与时俱进,历久弥新,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民需求的变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和运作方式;“马上就办”是有温度的,是一种善举良行;“马上就办”办的是民心民意。“马上就办”是个跨学科、可以以多元视角解读的行政概念。“马上就办”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命题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无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或还是处理突发事件、救病扶伤等都有“马上就办”的意义和价值在里面。特别在改善民生、回应民众诉求、满足群众需求方面更有其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康之曾对“马上就办”的价值和意义作出精准的评价:“‘马上就办’既不考虑行为模式的标准化,也不把效率寄托于刻板僵化的制度上,而是诉诸于行动。这种行动是因具体的对象而作出的,是因不同情况而做出的不同的行为选择,所遵循的是‘实事求是’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马上就办’无疑是解决政府回应性问题的良策。这是因为,‘马上就办’能够起到一种示范和激励的作用。”“‘马上就办’它超越了近代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所关注的是具体的行动,一切都在行动中,是用行动去面对日新月异的现实问题,任何理论都不应成为束缚行动的绳索。”“如果注意到‘马上就办’这个词的话,就会立即引发无限的神往,它是那样准确地描绘了政府所应具有的特征,它所包含的无比深刻的理论内涵是一个发掘不完的宝藏。”
理想状态下的“马上就办”,应当是一旦人民有诉求、有需要,就要即时回应和启动“办”的程序,及时或限时办出人民满意的结果。作为政府,应该是“马上就办”政府;作为部门,应该是“马上就办”部门;作为行政人员,应该是“马上就办”人。使“马上就办”常态化、最优化。
“马上就办”的应用性
“马上就办”是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应有之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条具体路径。一方面,从政府的宗旨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是公务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也就是说,是按照人民的意愿和需求,倾尽所能,为其排忧解难、谋利造福,让人民受益、得实惠的一个善始善终的系统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马上就办”不能不说是一个最优的运作方式和最近的通道,既有“快”与“量”的要求,又有“好”与“质”的体现,二者互为规定,相辅相成,贯穿在每一个环节和细节,形成行政行为无障碍运转的良性状态。另一方面,从政府的职能看,服务是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这是由人民政府的本质所决定的。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都是人民的让渡。人民政府为人民天经地义。所以,必须走出“官本位”的迷障,甘当人民公仆,积极即时及时地回应和解决人民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马上就办”是一种为人民服好务的给力行为,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推诿、不折腾,不让群众跑来跑去,能够解决的“马上就办”,尽量不让人民群众再进第二次门、再过第二道坎、再跑第二遍腿,不能即时及时解决的,要限时办结。同时,“马上就办”理念、精神和作风还内含着一种主动性,就是不满足被动地“要我办”,而是主动地“我要办”。通过各种有效平台和渠道,问需于民,掌握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愁所忧、所求所盼,为人民群众提供前瞻性服务。
“马上就办”是人民的意愿和期盼
人民的意愿与期盼是“马上就办”的依据,也是“马上就办”的第一价值取向。从“马上就办”的根本目的来说,“马上就办”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服务、满足需求,实现和保障群众的利益,使群众能体面的、有尊严的、幸福的、满意的生活。“马上就办”给人民提供的服务有多种选择性,换言之,提供什么服务、怎样提供服务由人民说了算,不是被动地消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来说,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三问”,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正如一首歌所唱的,人民是地,人民是天,人民是党和政府永远的挂牵;人民是海,人民是山,人民是党的生命的源泉。从政治上说,权力是权利的让渡,也就是说权力是人民所授,民意是权力行使的基础。作为政府和公务人员就应遵从人民的意愿和需要,提供具有“马上就办”意蕴的服务,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需求。从社会层面讲,“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小情都要置于最高位置,作为“马上就办”的第一选择,及时满意办结。人民的诉求等不得、拖不得、“了”不得,尤其对弱势群体的诉求更是如此。他们呼求的多是“炭”与“盐”的急难问题,一拖可能就把问题拖大、拖复杂、拖出新的矛盾,增加行政成本,因此,必须站在人民的立场,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办人民所需,能办的事情一定要“马上就办”,把人民的事情办到“家”、办到“位”。说白了,“马上就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为人民办事,用一个字表述,就是实。思想实、工作实、为民实;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面对人民的诉求、困难,不说“不”、不失语、不失为、不退缩、不迟到、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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