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于保证“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就要紧紧围绕保持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实现“强岛富民”的宏伟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我省“十二五”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化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意识。
一是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始终把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第一尺度,更加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二是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推动工作的全过程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更加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通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自觉把为民用权、执政为民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理念。通过大力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让依法办事、廉洁从政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在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实际工作中。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十二五”规划、管理通胀预期、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考核评估、加大问责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加强对重大民生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强岛富民”目标的实现,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中央和省惠民政策的落实保障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成果。加强对改善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整治旅游、治安、卫生、交通等方面的问题,营造和谐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对重点改革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改革,加强对推进农垦体制改革、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洋浦保税港区建设和“十二五”规划重点任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三、深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重点要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以及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以重点带全面,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投诉高效处理机制,切实解决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欺客、宰客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不仅要注重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要注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是要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收费、违规集资违规摊派和群众办事难、“吃拿卡要”等问题,切实把纠正不正之风最终落实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要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基层站所工作,推动部门、行业及其基层站所进一步改进作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高效廉洁、优质便民的良好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既可以严明党纪国法,教育和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又可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办案重点,结合实际,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各类腐败问题。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搞腐败,就要坚决惩处。要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以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对群众滥用强制手段或使用暴力手段,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把握政策,重视保障被调查人、被处理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他们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严格办案措施的使用条件、时限、适用对象和审批权限,做到安全办案、文明办案。
五、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有效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
一要完善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坚持把群众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集中群众智慧作为决策的重要保证,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决策的检验标准。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评估机制,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二要建立健全群众联系机制。改进联系群众方式,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定期下访接访、包案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信访监督、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听证等制度,构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民意反映渠道。三是要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机制。继续抓好省和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同时要创新服务群众载体,抓好构建乡镇、村便民服务网络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要把服务群众与加强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和思路,切实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梳理和化解一批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四是要建立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继续抓好推行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把住房、教育、医疗、社保、救济救助资金分配等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把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作为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保障,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形成保障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纪为民的良好形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实践根本宗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继续总结推广乡镇纪检机构改革经验,更好地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要把忠诚于党和服务于人民统一起来,把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和各方面知识,自觉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不断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难题、把握新规律、积累新经验,全面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需要优良的作风做保障。要把政治坚定、勤奋好学、忠于职守、真抓实干和严于律己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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