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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为民要坚持三问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09-02 17:47

  胡锦涛总书记13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到“增强宗旨观念”时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

  新形势下如何当好一个执政为民的领导干部?笔者认为,新形势下要当好一个执政为民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体来说,就是必须做到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三问”。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问政于民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人民的政党,她是在替人民群众执政,她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各级领导干部执政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意愿,把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意愿反映到国家意志中来,反映到政府的决策中来,这是最起码的执政要求,也是最基本的执政要诀。同时,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执政代表”,不是人民群众的“包办人”,领导干部执政先必须征求群众的意见,按照人民群众的意志与意愿决策和做事,绝不能把自己当老爷,高高在上,不征求群众的意愿和意见,反而对人民群众指手画脚,颐指气使。

  坚持问需要于民是执政的根本方向和目标。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努力建成共建共享“五有”社会。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多到群众中间走走,问问群众还有哪些生活和生产困难,问问群众还有哪些希望和想法,从而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活和生产的实际困难,让人群众过上温暖舒适的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问计于民是每个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基本素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面前要甘当小学生。这是我党所提出来的一个十分响亮的政治口号,也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而且,过来我们一直也是这样做的。现在更加不能丢掉。我们作决策、提方案都必须虚心向人民群众请教,真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想法,通过问计于民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然后再交由人民群众去实践,确保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少走弯路。

  坚持“三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专门提出坚持“三问”的执政要求,是针对当前某些地方存在的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现象提出来的。2008年,接连发生了几起重大的“群众性事件”,一是贵州翁安事件,二是云南孟连事件,三是重庆的士罢运事件等等,这些事件说明少数地方、少数部门的少数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执政没有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才酿成了“群众性事件”。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三问”,目的是希望领导干部多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少发生骇人听闻的“群众性事件”,增加社会的和谐度。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根本而又十分具体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复实践,把总书记的“三问”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只有这样,才能极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度;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人民群众的生活热情和工作干劲;只有这样,经济社会才能获得源源不竭的发展动力;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政府永远是人民的政府,才能确保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违背人民群众的意志,永远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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