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区纪委监察局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这是西区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健全举报人保护机制,营造良好实名举报氛围的一个有力举措。
据该区纪委负责人介绍,此办法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的原则、办理程序、实名举报人权利义务、回复反馈以及双向承诺制度等内容,对实名举报进行严格界定,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并经确认为实名举报的,做到优先登记、优先阅批、优先查办、优先反馈,从而保证实名举报得到有效处理。
明确由区纪委信访室统一接收实名举报并提出拟办意见,履行严谨的报阅审批程序后,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自办、转办、转送、不予置理等方式对实名举报件做出处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举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转交有处理权限的部门处理。此办法将“诚信”引入信访举报工作,制定了信访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
实名举报被受理后,区纪委信访室应于5日内将受理情况告知举报人,并与之签订承诺书。相互承诺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办理时限、回复反馈、反映问题属实、依法信访等内容。
通过此种形式,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举报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使群众依法合理信访,推动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为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办法中规定处理实名举报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实名举报件的人员信息、举报内容等列入密件管理;对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假想举报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该举措让举报人吃下“定心丸”,从而激发、调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据悉,今年以来,西区纪委共受理实名举报34件,办结30件,转立案2件,办结率为88.2%。 (攀枝花日报)
原标题:西区开启信访实名举报“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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