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为鼓励公众参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河南省许昌市日前出台了《许昌市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市民对18种污染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举报。
《办法》规定,对于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墙),未设置环境保护牌公示工程详细信息并明确责任人及监督电话,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时未采取湿法作业措施,出入口及场区内主要道路未按要求进行硬化,裸露的土方、未外运的建筑垃圾以及沙石等建筑材料未采取覆盖、绿化、固化措施,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出场时未采取密闭措施,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或车辆出场时未采取冲洗措施拖泥带土上路等问题,市民举报后,由住建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
对于城市建成区内长期堆放的废弃物,未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在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未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渣土车未覆盖在城区内运输,未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烧烤或使用有烟烧烤炉具等行为,市民举报后,由城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
对于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工业堆场没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防尘措施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非法使用小型燃煤锅炉等问题,市民举报后,由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市民举报大货车在城区行驶、“黄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等在“黄标车”禁行区非法行驶的,由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
《办法》规定,依举报内容不同,将分别给予举报者50元或100元奖励。记者邵丽华 刘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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